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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部落格公開的第一篇,原本是想要以去年10月,擁有NSR的時候為blog的開始。沒想到會發生這件,足以影響我短暫摩托車人生中的一個轉折點。

 

今年新春初六時,也就是2009年01月31日,這天是寒流剛好離開、天氣難得好的日子。一大早就跟著閃光上車,從高雄市區切進台21線開始換手給我......我的手被笑臉(我們為NSR取的名字)給震到麻痺。所以,進旗山鎮接台3線進入內門鄉這一段又交回給閃光。

我稍作休息後,又自告奮勇說要繼續騎。因為我們這次的目標是要上重機聖地"大埔阿嬤灣",在那之前坡度、彎度較緩的就是我初次山道上路。過雙溪後又交給閃光,一路上以他自己可以控制的速度RV。那邊的景色美到我們說好還要再去...並且要帶修理好的R6一起去=皿=。

 

下了大埔(中埔),在阿里山公路山腳下的7-11買我們的第一餐,我吃麻醬涼麵,閃光吃黑胡椒燴飯,我們共喝一瓶蘋果多。本來我嘴裡唸著東海雞腳凍,可是又擔心回程時間會太晚,便要閃光轉回程的道路。在他轉向台18時,跟我說這邊道路很平又大就換手給我騎。

正當我騎的很順,看到右前方有一台自小客車停在民宅前。我心裡想說,這裡是四線道,既然它很靠近車道,而我騎的路線是外車道偏右,那麼我就只要降低速度左偏就可以閃避過去了。剛好閃光也有看到那台車,也把我心裡想的動作講出來提醒我。正當我降低速度、左偏的同時,那台車也移動了...只是它的沒打方向燈,直接切對向,我當下煞車並繼續左偏進去內車道要閃開它。

可是,那台車彷彿沒看到我,持續速度快的迴轉要進對向......「死(shit)!慘了」就這樣撞上去了。

 

本能的...在撞上的那瞬間,腦子裡除了上述那三個字,腦中閃過的不是人生跑馬燈,而是「還有人在等我,我一定要爬起來(/ ̄[] ̄;)/」。

 

也許是這個念頭的意志力,在我一落到地上時,趕緊把我自己從笑臉車下抽出。站起身一面搜尋閃光在哪哩,我的目光落在小客車的引擎蓋......他整個人橫倒在那上頭。

我差點要崩潰了,衝過去要叫他,閃光面露痛苦狀很大聲的說不要碰他。雖然他後來很抱歉因為正在忍受那痛楚,深怕有人碰到他才喊的...可是我其實很開心,那代表著你仍清醒

我想這應該是唯一難得被閃光大聲,卻開心得要命的時候吧

 

待他自己慢慢從車蓋上滑下時,我眼睛看到了那車頭的標誌,再怎麼不懂車的人也看得出來...考~那是台賓士(⊙皿⊙)。

 

對方駕駛是位年紀大約50左右的女士,車上另有兩位女乘客。她們也趕緊下車詢問我們的傷勢,邊報警叫救護車,附近的好心住民也要我們先坐下休息。不幸中的大幸是...閃光只有右肩的舊傷又被拉扯開,我則是多處擦碰傷,可是下腹部有很莫名的痛。因為傷勢不大,所以簽名婉拒去醫院。

警察到場,查雙方駕駛的證件、拍照加繪圖、量距離,便要我們去派出所,對方則先開車過去。閃光把笑臉牽起來時,整流罩的頭罩跟上罩破裂、水箱水整個漏了一地,而且牽動時明顯卡卡的。旁邊大樓的好心警衛說可以先暫放他們那邊,我們就坐上警車到派出所。

 

 

 

這是我第二次坐警車。

第一次是N年前北上參加同人誌販售會時,跟朋友去找台大的宿生友人,結果在晚上的台大校園迷路()…被好心的校警杯杯巡邏時撿到。所以,這回搭車真是格外感傷XD||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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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oyoz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